深圳市人居委近日发布了《关于禁止轻型柴油车办理注册登记和异地转入的通告》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轻型柴油车限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5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创造更宜居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深府[2017]1号)的有关要求,我委起草了《关于禁止轻型柴油车办理注册登记和异地转入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5日,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委,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1. 关于禁止轻型柴油车办理注册登记和异地转入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情况说明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
(联系人:申先生,电子邮箱:szhbbz@szhec.gov.cn)
附件1
附件2
(责任编辑:冯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