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悉,深圳市有关部门已经在着手制订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并且会参考四部委的补贴方案,将2018年地补将分为过渡期标准(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1日)和过渡期后标准(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仍然按照国补50%执行。
据悉,深圳市有关部门已经在着手制订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并且会参考四部委的补贴方案,将2018年地补将分为过渡期标准(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1日)和过渡期后标准(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仍然按照国补50%执行。
另外,深圳市2018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将保持不变,仍要求单个运营商在深圳市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提出补贴申请。补贴金额也将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元/千瓦补贴。
(责任编辑:王一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