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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核查131家乘用车企2017年双积分数据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8/5/24   浏览9087次   

[摘要]据了解,装备中心将开展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审查核算工作,102家国产乘用车企业和29家进口乘用车企业将接受审查。

据了解,装备中心将开展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审查核算工作,102家国产乘用车企业和29家进口乘用车企业将接受审查。


关于2017年度双积分数据核算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乘用车企业:


为贯彻落实《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 第44号)和《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7﹞266号)有关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要求,装备中心将开展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审查核算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装备中心依据《公告》、合格证、油耗系统等相关信息,对乘用车企业双积分数据进行核算,核算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相关企业。


2. 对核算结果确认无误的企业,请于6月1日之前提交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确认材料,格式参见附件《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确认函》。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按照核算结果进行自查,并于5月25日前向装备中心申请复核。


3.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确认函》建议使用EMS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数据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3层(邮编100846);


收件人:彭海丽;


联系电话:010-68200273;


邮箱地址:penghaili@eidc.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


1.乘用车企业名单


2.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确认函


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18年5月23日


附件1:乘用车企业名单



附件2: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确认函




(责任编辑:孜丽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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