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6月6日,工信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30号),其中明确:“自2018年6月12日起,2017年第1—12批及2018年第1—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废止。”
2018年6月6日,工信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30号),其中明确:“自2018年6月12日起,2017年第1—12批及2018年第1—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废止。”
记者从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新能源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小客车及进口纯电动车。”因此自2018年6月12日起,我市可以通过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办理新能源车登记的车型相应进行调整,市民购买新能源车前要确认是否符合标准。
自2018年6月12日起,《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所指新能源车为:列入工信部2018年第5批及以后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小客车和进口纯电动车。
不过,2018年6月11日前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开具购车发票,且相应车型符合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仍可在7月11日前,申领我市新能源小客车其他指标。6月12日之后购买上述车辆将不能直接申领我市新能源小客车其他指标。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提醒购买新能源小客车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各汽车销售单位认真核对所购、所售车型是否符合直接申领本市小客车指标标准,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记者查询工信部公告发现,大家比较熟悉的一些新能源汽车品牌,如比亚迪、众泰、吉利等,都在最新的推荐车型目录中出现。
(责任编辑:孜丽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