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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插混被踢出新能源车”的真相是什么?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8/7/30   浏览9014次   

[摘要]近来,不少经销商都在盛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不属于新能源汽车,不再享受新能源补贴,不再免购置税,不再免费沪牌……”

近来,不少经销商都在盛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不属于新能源汽车,不再享受新能源补贴,不再免购置税,不再免费沪牌……”最大依据是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向全国各地方政府发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的第四条第一项。



该项具体内容是,汽车投资项目分为以下类型:汽车整车投资项目按照驱动动力系统分为燃油汽车和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两个产品类别。燃油汽车投资项目是指以发动机提供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包括传统燃油汽车(含替代燃料汽车)、普通混合动力汽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投资项目;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是指以电动机提供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投资项目。


按照此处的定义,插混车型被分到燃油汽车投资项目。再结合意见稿第十条“燃油汽车项目被判定为禁止投资项目。至此,插混车型非新能源车型,将不再享受新能源车补贴,不再受政策支持等一系列结论便应运而生。


并且,意见稿将于2018年内正式实施,事态之紧迫性,更加速了这一结论的传播。那么,插混车型果真将不再归属新能源车范畴了吗?事实到底是什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6月17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之后,主要依据2009年的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则,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刊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主要政策,并正式确定中国新能源汽车技术路径分类,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国务院的刊文,表明这是国家层面最高权威的表态,给予了插电混动极高的政治地位,确立了插混是新能源汽车的范畴。而后续的相关政策整体也延续了该规划的战略定调,包括新能源补贴等。


另外一点必须要指出的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的有效时间是2012年至2020年。换言之,2020年以及之前,插混车型都是在被鼓励的新能源汽车范畴里面。不过,这也衍生出另外一个问题,插混车型2020年后该怎么办?


其实,这个问题不仅针对插混车型,对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都是一样。发轫于2012年的新能源市场,造就了6年的独特“盛世”,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东西方汽车产业格局,但荣光的背后总是夹杂着隐忧,首当其冲的便是如何面对2020年拐点。


这一年,新能源汽车补贴不仅将被取消,中国新能源汽车技术路径也将面临调整,整个新能源产业链也极有可能被重构。如果说2012年是新能源市场的起点,那么2020年极有可能是这种“盛世”的转折点。


当然,为政者,行之于谋。为迎接这股冲击,对应产业后端的新能源补贴,已经构筑了补贴退坡与双积分政策两道缓冲带;而对应产业前端的产业格局,则是发改委正欲构建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如文中开头所示,在汽车产业的投资前端,插混技术路线将归属于燃油车类别,意思是,《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实施后,涉及插混类型的新投资项目将不被批准,只有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电驱动车型的项目才能被批准。



在新项目投资端,插混下放,增程式被提上案头,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其实很容易理解。同样是纯电动车的过渡方案,增程式的发动机只提供发电,不参与驱动,在技术上更贴近电驱动未来的总方针。而插混车型的发动机依然参与驱动,甚至是主要驱动力,更像是燃油车的“轻度改进”,这也是业内普遍对插混有诸多争议的地方。


所以,《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的提出,准确地说是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改进优化。但,这种改变仅停留在产业投资端,在后端的新能源定义、补贴与扶持政策上,目前没有明确文件表明插混不是新能源车型,将不再享受补贴及其它优惠政策。或者,就如上文所分析,在2021年之前,插混是新能源汽车,可以享受新能源补贴与其它新能源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岳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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