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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停车新规出炉:新能源汽车停车或获优惠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新快报(广州)   2018/8/1   浏览9586次   

[摘要]30日获悉,东莞市政府已印发《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提出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收费,鼓励对短时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实行收费优惠。



东莞目前的汽车保有量排名全省第二,对于广大车主来说,除了停车难外,停车费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记者30日获悉,东莞市政府已印发《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收费,鼓励对短时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实行收费优惠。


公共单位应提供免费停车


《细则》提出,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中,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协议确定。


记者查阅看到,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的包括六大方面的设施。广大车主日常停车涉及较多的包括:依法施划的道路的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车站和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设施、公立医院和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等。《细则》要求,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对服务对象开放的配套停车场,原则上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为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的利用或弥补正常服务费用支出确需收费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优先满足服务对象停车需求的原则从低制定。


停车位紧张区域收费更高


与以往相比,新规还特别提出了“差别收费”这一概念,希望通过价格杠杆,缓解“停车难”。《细则》称,要积极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收费。


对于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应当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道路路网分布等因素,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可实行低收费。对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应当实行低收费。


而对于同一区域的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引导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对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服务,鼓励推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鼓励对短时停车实行收费优惠,鼓励对新能源汽车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给予适当优惠。细则还提到,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放行。


声音


解决停车难除设指导价 还要加大公共交通建设


“目前全市大部分停车场设定的免费门槛是半小时或一小时内,大型商业广场凭消费小票,则一般放宽到两小时内。”有业内人士表示,东莞的公共交通网络比较薄弱,导致很多市民选择开车出行。让停车场“差别收费”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问题,因此,政府除了制定指导价外,还应该拓展提供更多的公共停车位,或者加大公共交通建设。





(责任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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