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知指出,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快速提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打造好“绿色能源牌”。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快速提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打造好“绿色能源牌”。
通知要求,2018年云南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5万辆,使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省汽车总量的1%,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力争2018年昆明等滇中城市群及城际高速公路新增公共充电桩1.5万个,集中式充电站新增140座以上。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重点围绕私人购车、政府采购、公共出行、城市物流(含邮政)以及旅游等领域;全面推动城市公交车、旅游客车、出租车电动化,各地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昆明市不低于80%,曲靖、玉溪、楚雄、红河等4个州、市不低于60%;大力推进城市配送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支持公共出行选择新能源汽车,鼓励老旧车辆更新选择新能源汽车。
实施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省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对省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25%,州、市财政再配套补贴25%,对公共充电桩按直流桩500元/千瓦,交流桩200元/千瓦进行补贴。
推行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实行新能源汽车充电价格优惠政策。2020年底前,国有资本管理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经营性充(换)电站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不超过0.8元/度。
(责任编辑:孙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