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法规

安徽公共机构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将“提速”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新浪网   2018/10/15   浏览14733次   

[摘要]安徽省能源局相关人士透露,目前省行政中心率先垂范,在北门停车场已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行政中心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有利环境。

中国电动汽车网获悉,今后,安徽全省各单位应结合职工充电需求,加强对燃油车与电动汽车的分类停车引导,有效解决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问题。记者从安徽省发改委能源局获悉,全省下发了《关于加快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将为营造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良好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统筹考虑单位和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需求,坚持市场化原则,在单位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0年,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另外优先建设成本相对较低的交流慢充,根据实际需求配建一定比例快充。



同时,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加快供电能力不足的配电网改造升级,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服务,同时,挖掘单位充电设施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潜力。


安徽省能源局相关人士透露,目前省行政中心率先垂范,在北门停车场已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行政中心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有利环境。


下一步,安徽全省还将加大充电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凡有条件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省直单位,经申请和论证通过,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将给予一定支持,并在申报国家和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时给予一定加分。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文章(部分进行编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责任编辑:左佳)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