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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七部委:元旦起全国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北京日报   2019/1/2   浏览7272次   

[摘要]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七部委日前发布通知表示,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

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七部委日前发布通知表示,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



通知称,此举在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改善空气质量。


《通知》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VI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IA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低于国VI标准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对油品质量,《通知》表示,成品油生产、流通、销售企业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强化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加油站(点)要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汽油、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如:92号车用汽油(VIA),92号车用乙醇汽油(VIA),0号车用柴油(VI)等),以便于消费者选择、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通知》还称,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炼油企业、油库和城乡结合部、郊区、农村加油站(点)油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燃油(气);对非法炼油和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


以下为内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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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栩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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