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破解电动出租车充电难等问题,市发改委会同各有关单位研究制订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截至2019年底,本市充(换)电设施已超过27万个,当年新建超过6万个,同比增长31.5%,已提前达到“十三五”规划21万个的目标;同时,本市新能源汽车已突破30万辆,2017年-2019年连续保持每年6万以上增长量,年均增长率高达44.9%,对充电设施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办法》将重点解决“找好桩难”问题。考核评级和度电补贴政策相结合,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信息接入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油车占位、充电桩故障、支付方式不统一等问题,提高设施利用率,满足电动出租车替代的迫切需求。通过示范小区建设及专项补贴政策,提高小区建设积极性和物业支持配合度,推动充电桩进小区。通过建立企业、居民两级智能有序充电体系、分时共享等方式,引导自(专)用桩充电从“无人管”到“平台控”,提高充电安全水平,避免新能源车更大规模发展后给城市配电网带来冲击。
《办法》还提出,利用社会充电设施共享为主、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为辅的解决方案。一方面通过安装分时共享充电设施或组织桩与车匹对,在驾驶员居住地或附近满足夜间充电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强化互联互通,提升充电设施利用率,适度组织示范站建设,满足日间补电需求。
具体支持措施包括:给予专享度电补贴,按度电0.4元标准(2020年)补贴驾驶员;支持示范站建设。计划2020年-2022年间,在全市范围内按一定的建设标准,每年组织建设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对示范站延续30%设备补贴政策,同时享受国家集中性充换电设施基本电费减免;支持“桩车匹对”工作,由市级平台作为信息枢纽,调动充电企业积极性,并对“桩车匹对”的充电桩提出为出租车服务的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葛良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