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解读

与国家发改委唱反调?河南降低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门槛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储星星   2015/1/28   浏览11756次   

 

【中国电动汽车网】12月26日,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低速电动车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发布会,在河南济源召开。会议发布了《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试行准入条件》、《河南省低速电动车行业标准》以及《河南省低速电动车行业自律公约》。

 

河南是我国低速电动车行业生产制造大省,2014年河南省的低速电动车产量将突破三万辆,产能突破80万辆。这数字的背后,是近年来“低速电动汽车”由市场内生驱动而呈现的爆发式增长。

 

据悉,《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试行准入条件》列出了十项条件,涉及生产设备、研发能力、投入规模、售后服务、电池回收、产品出口、技术方向等多方面要求。生产企业需符合其中八项以上,方可申请准入。《准入条件》第一条,即对低速电动车概念做出阐述:本条件所称的低速电动车,是指纯电驱动,具有四个车轮,最高车速小于80km/h,在限定区域路段内使用的电动车辆。

 

不知是特意安排,还是纯属巧合?就在一个月前的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新建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新建企业生产准入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对试制样车的技术要求,不仅没有因响应广大低速电动汽车企业的呼声而有所降低,反而做了提高。此前,纯电动车的国家标准为最高车速不低于每小时80公里,续航大于80公里,行业俗称“双80”。不少低速电动汽车企业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革新技术、紧追慢赶,终于能够达到国标。可国家发改委11月26日一纸文件出台,就将标准再次抬高到“双100”,这在行业内掀起了轩然大波,都要迷惑政府是否要抛弃“低速电动车”行业?

 

而此次,《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试行准入条件》的各项条款,较之发改委《征求意见稿》要求明显降低,与6月12日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发布的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异曲同工。而且,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在发改委《征求意见稿》发布一个月后这个时间节点,突然推出行业自律性质的《准入条件》,颇有点挑衅发改委的味道,其中深意耐人寻味。

 

近年来,政府陆续推出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优惠政策,从免除车辆购置税到鼓励城市充电桩建设,2014年甚至可以被称为中国汽车产业的“新能源年”。但政策强力推进之下的效果如何呢?事实证明,由于城市功能配套跟不上等问题,所谓“高速车”市场普及效果远不及政府预期。

 

其实,目前我国社会二元化结构明显,还有一大部分的老百姓对汽车的需求,仅仅是短途出行、遮风挡雨。对他们来讲,经济实用、环保省心的低速电动汽车,反而是最佳的选择。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高速电动汽车产销量,虽然在政府各项利好政策的大力推动下,也只达到2.7万辆;而政策上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低速电动汽车,却达到了30万!这无疑是政策与市场的剥离,也是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一种悲哀。

 

对此,在摩托车、传统燃油车行业打拼多年,如今又强势进军到低速电动汽车行业的重庆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曾认为,在国外电动汽车都没有高速、低速之分,中国低速电动汽车市场前景良好,他相信低速电动车的事业一定会取得成功。

 

窃以为,在市场经济这个大背景下,各项行业政策的制定,还应以尊重市场为主要前提。当然,作为一个新事物的发展,难免会遇到各种挫折,特别是像电动汽车这种交通工具,牵涉到城市管理、道路规划等多部门职能,还需政府有关部门多做研究工作,引导经济社会正向发展。

 

而此次发布会上,《河南省低速电动车行业自律公约》同时发布,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低速电动车委员会可以说是代表全国低速电动汽车行业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低速电动汽车存在有其合理性,各大企业可以通过自律和自觉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