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热点聚焦

国家能源局:2020年满足超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5/10/4   浏览7261次   

[摘要]国家能源局回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热点问题


新华网北京10月4日电(记者陈炜伟)据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日前介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研究通过《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即将发布实施。他还回应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在建设规模、标准等多方面热点问题。


2020年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近年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发展。郑栅洁介绍,截至去年底,我国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但目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存在认识不统一、政策配套不完善、协调推进难度大、标准规范不健全等问题。


郑栅洁说,《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百分之百要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0%。2000辆电动车必须配建一座公共的充电站,鼓励建设机械(8.39, 0.14, 1.70%)一体式的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他介绍,《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服务体系,完善相关的标准规范,建设充电智能服务的平台,做好配套电网的接入服务,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商业合作的模式。此外,在强化支撑保障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简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程序,完善财政价格政策,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加大用地支持和协调力度。


尽快实现充电标准全国统一


“就像原来手机充电设施一样,也都是五花八门的,大家有一堆充电器,一堆电池,现在逐步走向完善、走向统一、走向标准。”郑栅洁说,要通过采取两方面措施,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充电基础设施标准方面,郑栅洁介绍,将有四项工作推进:一是尽快完成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等关键国家标准的修订稿发布,这几个标准近日已通过国标委组织的审查;二是新版国标发布以后,要对存量的充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尽快实现充电标准全国统一;三是制定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标准;四是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同时,还要加快建立充电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标识体系。


在标准制定完善后的执行问题上,他介绍,一是近期要成立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集中社会资源和力量,配合政府严格产品准入管理;二是依托联盟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和城市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三是标准执行和互联互通情况未来要进一步跟国家财政支持政策对接,确保标准执行和互联互通取得实效。


他还介绍:“像特斯拉[微博]这样的车企采取自己标准的问题,我们的意见是很明确的,在中国必须遵照中国的标准来建设充电的设施。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特斯拉公司现在积极参与我们新版国标的制定工作,将根据新版国标对它们的车型进行改造和调整,相信这个问题很快会得到解决。”


重点解决盈利模式、资金保障和审批等问题


郑栅洁说,《指导意见》还重点对目前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面临的三个重要问题进行部署:


一是建立盈利模式,吸引社会投资。一方面准备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研究制定财政奖励办法。另一方面是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完善电价政策,允许合理收费,鼓励众筹等创新的商业模式来开展增值服务。


二是在建立资金保障体系方面,国家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专项基金,发行企业债。探索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


三是在解除制约建设瓶颈方面,通过简化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优先安排土地供应,加强配套电网接入服务等措施,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同时,通过制定全国统一的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发挥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作用,解决充电设施进小区难的问题。


 


(责任编辑:林台)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