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记者从工信部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显示,到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将能满足500万辆电动汽车需求。
记者从工信部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显示,到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将能满足500万辆电动汽车需求。
意见中规定,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将加快制修订充换电关键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健全电动汽车和充电设备的产品认证与准入管理体系,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
5年内能满足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立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意见中显示,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城际快充站。优先推进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际快充网络建设,适时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哈长城市群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大部分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省际出行需求。
同时,完善充电设施标准规范。加快修订出台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标准,积极推进充电接口互操作性检测、充电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实现充电标准统一。开展充电设施设置场所消防等安全技术措施研究,及时制修订相关标准。
完善充换电设备、电动汽车电池等产品标准,明确防火安全要求。制定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标准。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加快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标志体系。
来源:车讯网
(责任编辑:刘国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