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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小型电动车保有量超千辆 2016年将严查违法上路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5/12/18   浏览11170次   

[摘要]江苏泰州市交警支队发出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对电动四轮车进行专项整治,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上路将被查扣。

价格便宜,无需置税,时尚能代步,还能遮风避雨。近年来,时常能够看到一些电动四轮车行驶在大街小巷。然而,市场上销售的电动四轮车是否都可以购买?购买后是否不需要牌照和驾驶证就可以上路行驶呢?江苏泰州市交警支队发出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对电动四轮车进行专项整治,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上路将被查扣。


价格便宜“好处”多电动四轮车走俏市场


与以前偶尔看到有市民开着电动四轮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相比,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电动四轮车在市区有逐渐增加的趋势。“现在泰州电动四轮车越来越多,不知道买回来之后能不能在路上行驶,万一在路上被交警处罚了怎么办?”有网友就发帖询问有关电动四轮车的情况。网友介绍,他父亲花三万多元买了一辆电动四轮车,以前从没接触过驾驶机动车的父亲现在天天开着车上路,自己很担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之所以有越来越多人购买,主要是由于这种电动四轮车操作简单,车身小巧,不怕风刮雨淋,还不用油,价格也相对比较便宜,买回来就能开。市民张先生表示,其实,买电动四轮车主要还是方便老人到街上买菜、到学校接孩子,不做其他的事。


虽然有人担心上路被查,但大多数人已像骑电动两轮车一样在路上行驶了,有的甚至在机动车道上穿梭行驶。记者注意到,这些电动四轮车都没有上牌照,而驾驶员也大都是中老年人。


据市交警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市区共有各类销售电动四轮车企业数十家,市区电动四轮车保有量已经超过千辆。


商家称车辆安全“有保障”无需上牌就能开


那么电动四轮车究竟安全性如何?记者以购车者身份前往市区招贤桥、斜桥和江州路几个销售点进行走访。


在招贤桥下一家电动四轮车专卖店,记者看到一位60岁左右的大爷正仔细地察看一辆电动四轮车,并不时向营业员提出一些问题。大爷姓张,他告诉记者,自己住在工人新村,孙子在艺术幼儿园上学,他每天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平时还好,这两天天气突然转冷,孩子坐在车上总嚷嫌冷,最近看到马路上有不少这种不要考驾照、无需上牌照的电动四轮车行驶,就特意赶过来看看,“确实方便实用的话我就打算添置一辆,这样小孩就不会被冻着了。”


而在江州路上,记者注意到,这边有好几家从事家用电动四轮车销售的店面。从路边上停着的车看,虽然体积娇小,模样却很像轿车。有双座的,也有四座的。有些电动四轮车还配置了挡位,一些高档的电动四轮车甚至安装了空调,内部配置直逼正规小汽车。


据店主介绍,这种电动四轮车速度低、造型小巧、操作简便无需挂牌、不缴交强险,无需考驾照,既“省钱”又“省事”,而且车子造型小巧,车身色彩艳丽,价格在2万-5万元之间,最高车速每小时能达到60公里,充满电能跑100多公里。


“这种车安全性能怎么样?交警会查吗?”面对记者询问,店主表示:“现在街上这种电动四轮车很多,只要别违反交规,比如闯红灯、违停等,交警一般不会管你。”


走访中,多家电动四轮车店的负责人均表示,这种电动车属于低速电动四轮车,不是机动车,因此目前不需要挂牌,可以上路。且驾驶人不需要驾照,只要不违反交通规则,交警一般不会查。


无牌电动车上路违法1月1日起启动整治


那么事实真如店家所说,对于市场上销售的电动四轮车,不需要牌照和驾驶证,可以直接上路吗?记者采访了交警部门。


“市民切莫轻信商家的这些说法。”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外形鲜亮、造型别致,且车内设备齐全,电动四轮车受到了一些市民青睐。但这种车大多离地间隙较小,而且因为底盘轻,速度快时易倾斜,安全隐患较大。


根据国家规定,必须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车辆才能办理上牌入户,市民若想购买电动四轮车,就要先知道销售的电动四轮车型号是否在目录内,市民可以拿着想要购买的电动四轮车的型号上网查询,或者直接到车管所查询,不在公告目录范围内的电动四轮车是无法办理登记手续的。“购买电动四轮车最好到品牌汽车4S店,问清是否在目录范围内,并查看有无车架号等。”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我市电动四轮车越来越多的情况,交警部门已经开始进行部署,从2016年1月1日起,交警将启动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上路将被查扣。


如果不能上路,那么已经购买电动四轮车的市民怎么办?据悉,目前交警部门正联合工商与经销商协商,帮助已购买市民沟通协调,争取将市民损失降到最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登记的依据之一是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产品。如果市民购买的电动汽车为《公告》内的产品,也就是在车管所的新车目录中能够查到信息的汽车,就可以到车管所,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所列的对应车辆,申请相应的准驾车型。


何为列入《公告》的产品?据了解,每隔一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国家工信部就会在官网发布公告,将现阶段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予以公告。目前,工信部已公告279批次汽车产品。


而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汽车,按照规定不能销售及上牌。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刘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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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干什么去的?说查就查!!我们的损失怎么办?人家可是卖了好几年了!应该不允许销售啊

原评论:
2015/12/20 10:32:48 0 0

政府应该尽快出台低速电动车标准,驾驶证标准,不要再不管不问了。

原评论:
2015/12/19 9:05:54 0 0

不要让生产厂生产,

原评论:
2015/12/19 7:58:38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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