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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联合欲打破新能源汽车地方保护壁垒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2015/12/20   浏览9084次   

[摘要]近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杜绝变相地方保护政策影响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近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杜绝变相地方保护政策影响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在征求意见稿中,中央财政在2016年-2020年间,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奖励,2016年最高奖励资金为1.2亿元,奖金还将随着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数量而增加,到2020年最高可达2亿元。但获得奖励资金必须满足一定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有全面的配套政策,并且秉持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三项要求。


在对各地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市场规范中,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地方标准;不得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强制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强制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上述地方保护行为的省(区、市),中央财政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奖励资金进行相应扣减。



在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在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2020年产能将达到200万辆、累计产销量500万辆以上。现在2015年即将结束,虽然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迅猛,但今年前11月新能源乘用车累计销量只有13.87万辆。离50万的目标相差甚远。除了技术和产能跟不上发展外,各地方政策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限制,也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不及预期的主要原因。


新能源汽车目前尚处于推广阶段,主要依靠政策和补贴拓展市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由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组成,因为地方补贴政策的介入,各地依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带有地方保护性质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车企在市场上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门槛。


在出台了地方补贴细则的地区中,不乏有些省市明里暗里的在补贴细则中要求,车企在当地所售新能源车辆需安装使用当地企业生产的电池、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凭证。另一种是很多城市(如厦门、北京、西安、深圳)要求外地车企必须在当地设立独资的汽车销售机构,本地财政局将地方补贴拨付到汽车销售机构。更有甚者要求外地汽车企业在本地设立生产企业才能享受本地的政策补贴。


外地车企在地方推广还面临政策互换的尴尬,因为地方补贴的资金来源于地方财政,有些城市要求外来车企如果享受本地地方补贴,需要车企生产地政府对本地车企企业在该地区发放同样的补贴,相当于进行对等交换。如果不能满足,外来车企将不能备案。


除了政策交换外,有些地区对享受本地政策补贴的车辆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如:“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10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限”,纵观诸多新能源生产企业,极少能达到此项要求。因此这项政策相当于一只拦路虎,将绝大数车企挡在了门外。


此次各部委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政策的新一轮五年计划中,将奖励资金和推广数量挂钩,同时明确禁止地方补贴保护政策现象,表明了政府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不断的完善和决心,在一定程度上也鼓励了新能源车企的发展。


来源:汽车头条app


(责任编辑:刘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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