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国内资讯

哈尔滨:新住宅停车位须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条件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2015/12/23   浏览10405次   

[摘要]为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哈尔滨市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为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哈尔滨市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了解到,明年起该市将逐步提高政府机关、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到2017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并对本市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按国补标准纯电动汽车1: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0.8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车辆销售价格60%。


根据哈尔滨市的相关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比例不得低于1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刘国伟 )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