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北省将“校车”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范畴,笔者对此深表担忧。这一担忧主要源自新能源大巴频的发起火事故。
2013-2015年河北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21323辆,折合标准车199689辆,超出预定推广目标40.8%。
河北省将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9类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领域范围。
2016年河北省重点在公交、物流、出租车,以及环卫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是1471辆,折合标准车19972辆;物流领域,推广纯电动物流车3330辆,折合标准车5994辆。推广应用总质量小于3.5吨的微型纯电动邮政快递车1120辆,折合标准车1680辆;出租车领域,推广1830辆(折合标准车1830辆),包括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且续航里程大于150公里;在环卫领域,推广应用纯电动环卫专用车590辆,折合标准车885辆。
同时,河北省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在企业和私人领域灵活机动完成新能源标准车推广任务,新增或更新的公务车50%以上为新能源汽车。
多种举措确保完成任务
为了完成目标,河北省财政按国家补贴标准1∶1比例对购买新能源车辆的用户进行补贴。同时,对消费者购置的符合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免收车辆牌照费。新能源汽车在城区道路行驶,不受重污染天气限号限行应急响应措施限制。对符合城市道路安全通行条件的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纯电动汽车,优先办理通行证件。
除了上述财政补贴和各种优惠政策(特权)外,河北将加大充电设施建设,2016年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据了解,目前,河北省充电设施数量与推广的新能源车辆数量存在较大的差距,其比例为1:6.4,严重制约着新能源车辆的普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河北将加快公交、环卫、机场通勤、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选择在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
目前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是一种行政任务,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任务,刺激消费者购买,普遍的做法是给予高额财政补贴。河北省2016年的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比例由之前的1:0.5提高到1:1。
除了补贴之外,还给予新能源汽车一系列政策方面的“照顾”,甚至是“特权”。政策方面的“照顾”主要表现在: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不用摇号,优先上牌,免收车辆牌照费,甚至在一些特殊地段免收/少收停车费。在“特权”方面,新能源汽车不限号限行,甚至可以走在公交车道,比如广州、西安此前就发布过此类政策。
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目的是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如果仅仅为了完成行政推广任务而推广,采取“非理性”的做法,比如提高财政补贴、不限号限行、走公交车道等,将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比如加剧城市交通拥堵,占据公交车道损害多数人的利益等。
河北省将“校车”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范畴,笔者对此深表担忧。这一担忧主要源自新能源大巴频的发起火事故。春节前,关于新能源大巴停用三元材料动力电池的争论引起整个行业的震动,主要原因是三元材料动力电池的安全性现阶段相对不高,若发生起火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但是2015年发生的多起新能源大巴起火事故,起火的车辆并非都是采用的三元材料动力电池,其中不乏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高额利益的诱惑和驱使,让一些新能源车辆制造商比较浮躁(除了自身的技术问题之外还选择使用了质量不高的动力电池),其产品质量和性能存在严重的隐患。
大巴起火,成人都无法保证安全逃生,更何况是未成年的学生!真不敢想象载着小学生的新能源校车起火了……
为了完成行政任务,地方政府采取的一些“过激”措施非常值得商榷,换言之,是懒政的表现。顾眼前、顾长远、谋大局、促发展,方为新能源汽车政策制定之本。
来源:盖世汽车·新能源
(责任编辑:刘国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