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记者从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源头监管,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委、物价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六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六个不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维修店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月1日起,中心市区开展超标电动车违法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禁止超标电动车在中心市区行驶。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源头监管,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委、物价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六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六个不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维修店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个不准
不准销售不在《泉州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各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代步车辆
不准销售假牌假证、套牌的电动自行车
不准虚开发票
不准模糊标价、哄抬价格
不准为合标电动自行车改装大功率电机,加装速度控制器、电池及改变车辆外观
不准欺诈、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家“六不准”违反将依法查处
六部门强调,各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维修店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六个不准”要求,如违反规定,经相关职能部门倒查发现或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查处。各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维修店必须在店内醒目位置对“六个不准”内容及各部门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公安部门举报电话:*******;交通部门举报电话:12328;物价部门举报电话:12358;国税部门举报电话:12366;工商部门举报电话:12315;质监部门举报电话:12365。市民若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及时向各部门举报。
办理牌证只要13元/辆不得收取代办费
为了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等手续,减少群众办理时间,提高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率,根据相关法规,目前,泉州中心市区已经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其他县(市、区)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中心市区现已有49家电动自行车总经销(总代理、厂家直营)带牌销售服务点设立的389家带牌销售分销点。
带牌销售企业在办理牌证时,只收取13元/辆的牌证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额外费用,不得收取代办费等额外费用(保险费用包含在车辆售价内,不能额外收取)。如果市民发现销售商家收取额外费用的,可向物价部门和鲤城、丰泽交警大队举报。物价部门:12358、鲤城交警大队:*******、丰泽交警大队:*******。
买车5日未领证可向交警举报
近阶段,一些市民反映,自己购买的合标电动车迟迟未上牌。据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带牌销售企业车辆售出后,要收集购车人的身份证明到保险公司开具保险单,再将身份证、合格证、发票、保险单等移送车管所审核、制作行驶证,导致挂牌或领取行驶证时间延误。
为提高牌证办理效率,交警支队于7月7日召开了中心市区带牌销售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规范带牌销售工作,要求商家尽快缩短流程时间,按规范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并及时移交辖区交警大队制作行驶证。
为加快验车和行驶证制作速度,鲤城、丰泽交警大队还增加人手,购置设备。交警部门收到商家送达的完整资料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行驶证。市民买车后(以税务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如超过5个工作日仍领取不到行驶证,可拨打辖区交警大队投诉电话或直接到交警大队投诉。
网购车在目录内可办理登记上牌
除带牌销售的车辆外,在中心市区以外的地方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包括网购)如何上牌也是市民关注的焦点。交警表示,只要市民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型在《泉州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目录》内,车型外观与《目录》图片一致,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就可以到住所地交警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登记上牌。
办理登记上牌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1.《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原件;提交的来历凭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的,应为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通用机打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使用计算机或税控器具开具,严禁伪造使用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违者依法查处。
4.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责任编辑:陈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