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要求,对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可享受中央财政补贴,今年国家对于纯电动续航里程≥5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的补助标准是3万元/辆。目前天津市正在抓紧制定《天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办法》及《天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并将近期出台,对完成产品备案的,同时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给予相应的地方补贴,具体地方补贴金额请以出台政策为准。
(责任编辑:陈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