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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公安局交警:驾驶四轮电动车须持C3类及以上驾驶证

来源:大理日报      2016/9/19   浏览31649次   

[摘要]据《大理日报》消息,大理市二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登记落户后才可上道路行驶,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必须持有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C3以上驾驶证。


据《大理日报》消息,大理市二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登记落户后才可上道路行驶,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必须持有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C3以上驾驶证。


据大理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丁建军介绍,符合电动车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登记落户点申请办理登记落户手续。其中,二轮电动车可到大理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落户登记,而四轮电动车则要到大理州交警支队车管所落户登记。


“四轮电动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落户登记,车辆驾驶人必须持有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C3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方可驾驶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无牌照、无驾驶证的,我们将按规定处罚。”大理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丁建军介绍。


2016年7月20日前购买,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登记落户的四轮电动车,需临时上道路通行的,可于9月1日至9月22日到大理市交警大队以及各中队申请办理“临时上道路准行证”。持该证的电动车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区域和时段上道路行驶,“临时上道路准行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未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依法不能登记落户的二轮、三轮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一旦被查处,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陈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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