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行业资讯

成都网约车新规实施 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来源:央广网(北京)   作者:综合报道   2016/11/7   浏览10365次   

[摘要]11月5日起,《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11月5日起,《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该《实施细则》共七章37条,在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以及经营行等方面均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



《实施细则》规定,在成都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具有成都市号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排气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按政府监管平台接入技术要求,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车身不得喷涂、安装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图案、标识;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在成都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5年内在成都市没有被吊销巡游车从业资格记录,最近5年内在成都市没有被查处从事仿冒巡游车营运及其他非法客运经营的记录;身体健康;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陈jing)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