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格力电器公告,拟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同时对发行股份购买珠海银隆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备受关注的格力电器重组事宜如今有了新的进展。
记者注意到,格力电器11月7日晚间公告称,对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整体上是否通过的问题,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以及格力电器常年法律顾问均认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未完全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整体上未通过。”
格力电器拟调减或取消重组配套募资
格力电器表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结合广大投资者提出的建议对收购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银隆)的交易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并经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沟通,拟继续推进资产并购事宜,并对相关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同时,格力电器公告称,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11月30日前)披露优化及修订后的收购方案。
相关议案“整体上未通过”
2016年8月,格力电器宣布拟以130亿元全资收购珠海银隆并增发97亿元进行配套融资。10月28日,格力电器举行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其发行股份购买珠海银隆的议案以66.9%的得票比例通过;但定增97亿元配套融资议案在中小股东和机构的联手反对下被否决。
对此,深交所也在10月31日发出关注函,询问格力相关收购案是否通过。
11月7日晚间,格力电器回复深交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及格力电器常年法律顾问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均认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未完全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整体上未通过。”
拟调减或取消重组配套募资
不过,格力电器同时表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结合广大投资者提出的建议对收购珠海银隆的交易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并经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沟通,拟继续推进资产并购事宜,并对相关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
记者注意到,首当其冲的变化是:格力电器拟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同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11月30日前)披露优化及修订后的收购方案。
格力电器表示,如果未能在11月30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优化及修订后的收购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深交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1月30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原因。
对于上述格力电器所提及的“拟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一事,记者在昨日晚间公告发布后致电格力电器董秘望靖东,不过其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
再次申请延期回复关注函
在业内看来,市场对珠海银隆的质疑首先在于其到底值不值130亿元。另外,上个月珠海银隆的一笔1000辆纯电动客车大单备受关注与质疑。
10月18日,珠海银隆宣布与广东中信阳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阳光)签订一项1000辆新能源纯电动客车的订单合同。市场质疑刚成立不到3个月、注册资金仅1亿元的中信阳光对这笔超过10亿元的客车订单是否具备履约支付能力。
由此,11月2日,深交所称收到投资者的投诉,再对格力电器下发关注函,要求格力核实并进一步说明与广东中信阳光所签署的合同内容、广东中信阳光的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
格力电器11月7日晚间同时发布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格力表示,目前中介机构已取得并核查了标的公司与中信阳光签署的合同、标的公司在手订单及意向合同等资料,正在就中信阳光的履约能力以及其与珠海银隆、格力电器等主体的关联关系等问题进行核查。由于涉及的核查对象及核查内容较多,核查程序较为复杂,公司无法在11月7日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预计不晚于11月16日向深交所提交回复。
记者注意到,这已是格力电器第二次申请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了。此前的10月31日,深交所曾就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询问格力电器,要求其在11月4日前回复。11月4日,格力电器以“交易方案还涉及众多交易细节,所需时间较长”为由申请延期。
记者就中信阳光的履约能力以及中信阳光的办公地址等问题向中信阳光法定代表人伍勇发去采访问题,11月7日早上,伍勇仅回复称:“您来电所提采访邀约暂时不能达成,因会涉及我公司公益推进方案商业秘密,近期完成后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届时相关主流媒体会给予报道,亦邀请并欢迎您参与公益正能量传播。”
(责任编辑:陈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