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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客车探讨(三):旁观者的建议

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2016/12/24   浏览7483次   

[摘要]2016年的一场补贴核查和政策调整并不是要给新能源汽车产业浇冷水,而是适当挤出了产业的一些投机泡沫,有利于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2016年的一场补贴核查和政策调整并不是要给新能源汽车产业浇冷水,而是适当挤出了产业的一些投机泡沫,有利于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从4月份传出新能源补贴政策调整消息以来,新能源至今未落地,各种传言甚嚣尘上。笔者认为,国家层面的政策调整关乎重大,岂可儿戏为之!政策制定之初就应该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而政策一旦出台,就应该有权威性,即使因为相关环境的变化需要调整,也应该在原有政策框架下调整相关指标,而不是推倒重来。



对牵乎万众之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斗胆建议如下:


1、如何破局政策的延续性


补贴政策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内,这是毋容置疑的,针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也不可能一直在高位运行;如果政策的延续性问题解决不好,在政策的最后节点一定会发生为享受补贴政策的挤兑和踩踏。


那么如何破局政策的延续性呢?


笔者认为,一是要科学制定整体的政策框架,从补贴政策推出的那一天起,就要客观考虑补贴的退出机制:在什么条件下调整,在什么条件下完全退出,都要做提前的整体安排,而不是走一步看一步;二是要及时信息公开,政策的调整信息公布得越早,相关的意见征集和讨论会越充分,企业和社会应对会越充分,避免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三是应适当给予政策调整的过渡期,而不应一刀切。


2、补贴的对象


现行补贴政策明确补贴的对象是新能源汽车的购买者,而购买者本身对性价比有着较高要求,同时他们多是缺乏对产品质量的客观评价能力,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价格更低者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遂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因此建议对补贴对象做适当调整:一是将补贴的领域锁定为公共交通领域和市政、邮政等公共领域,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予以号牌资源、路权等方面的鼓励而不直接给予补贴资金;充分挤出投机资金抢夺补贴资源;二是选择一批技术领先、创新能力强的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企业予以专项,鼓励创新,淘汰落后产能;三是不应以产能规模作为门槛,一旦以产能作为门槛,则各家企业将会不顾一起拼命扩大产能,带来的不是规模效应而是整个行业严重的低端产能过剩;四是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相关检测机构予以补贴,提高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改进检测手段,并提高检测机构的公立性。


3、补贴的方式


一是尽快引入碳排放交易制度,对先进产能予以补贴;二是在碳交易制度未建立前,将补贴的一部分调整为新能源研发环节的补贴,例如补贴新能源汽车的测试费用、减免新能源汽车的认证费用,返还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相关税收等;三是通过专项项目对企业的创新项目和重大科技突破予以补贴;四是新能源汽车市场准入的相关检测、认证费用直接补贴给检测机构,不要让检测机构沦为纯粹的商业机构。对于那些没有销量或销量很低的产品,则检测、认证费用要求生产企业补缴,避免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毫不夸张的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关乎我国汽车工业的将来,已经投入几百亿的补贴换来了我们的市场规模领先,但并没有换来我们的技术领先。为了产业的长远发展,恳望补贴政策制定者们从客观事实出发,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稳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则行业幸甚!



(责任编辑:陈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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