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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告:“碰瓷、闯红灯”应受到处罚

来源:多彩贵州网      2016/12/24   浏览13592次   

[摘要]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委员、代表们对超标电动车、农村道路安全、“碰瓷”、闯红灯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委员、代表们对超标电动车、农村道路安全、“碰瓷”、闯红灯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严控超标电动车


吴晓灵委员表示,要严格明确责任,严控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关和改装车的生产关。从检查的结果看,电动车超速超重量、非法改装车是发生事故的重要源头,这种现象大家都看得到,没人管,以至于到了市场拥有几百万辆没人管,有法规、有人就没人管,这种现象必须改变。王乃坤委员则建议,加强对于低速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的规范管理。低速电动车是近年来出的一种新车型,说是“低速”,但是街上跑的速度并不低,而且它的安全性能也不符合现行电动车的标准。


黄小晶委员也提到电动车的生产问题以及应用。黄小晶说:“我们在视频上看到过电动车卷入卡车底下的交通事故,现在电动车在人行道上、在自行车道上行驶,就会撞到人。电动车的改装是个大问题,原来讲的时速20公里、40公斤自重以下,昨天看到的视频以及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大部分都没有这样做,都改装了。所以,我认为应该从源头上抓起,要把改装后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准上市,不准行驶,这方面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下大力气,对人民负责。”


重视农村公路安全


刘政奎委员提出重视农村公路安全。这些年大力建设农村公路,但由于标准低,交通安全设施又不足,已成为交通安全新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对农村公路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完善相关标准,加大资金投入,集中进行整治。


蒋巨峰委员称,因为农村道路投资主体主要是当地政府,尤其在一些边远山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由于当地财力不足,对农村道路的建设和维护力不从心,带来建设标准低、道路设施差等方面问题。要彻底解决农村道路路况差的问题,需要解决投资体制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杨娟娟建议,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整体投入。现在农村公路存在的一个状况是有人修无人管,刚才马委员说的,我特别赞同,建议能够把农村公路的管理纳入编制,纳入道路交通法的管理编制。


“碰瓷、闯红灯”应该受到处罚


李安东委员提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员的素质问题。现在机动车驾驶人素质不高,不守规,抢行、并道、占道、插队、抢红灯等比比皆是。有人说,我们的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自行车文化,现代驾驶文明和驾驶文化还没有真正形成。李安东认为,这个问题必须要从源头抓起,驾驶人在驾校学习培训时就要加强驾驶文明、驾驶文化的学习。另外,还有养成问题,平时就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只要下决心,长期坚持,我们是能够树立起现代驾驶文明和驾驶文化的。


对“碰瓷”的人怎么办? 全国人大代表程苏表示,对这种情况应该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对疲劳驾驶的问题和协管员的权责问题应该有更明确的法律规定。“人闯红灯,随便穿马路,没有任何制约,他们的脑子里没有任何安全意识,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郑玉红也认为,应该提高违法成本,闯红灯应该受到处罚。


罗亮权委员建议对“超员、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仍实行行政拘留,机动车严重超速、重中型载重汽车严重超载、大中型客车严重超员的增加责任并处罚款。



(责任编辑:陈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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