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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能源车政策的严与宽:规范发展是主旋律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综合报道   2017/1/8   浏览8195次   

[摘要]从全年的销量走势来看,主要呈现上升——停滞——拉升的发展态势,全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曲折增长。2017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准入门槛与管理制度基本形成,相对稳定的一系列政策将促进新一年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提升。

 

 

新能源汽车行业经过了2016年的整合与磨砺仍取得不错的成绩。1月6日,在国轩高科第六届科技创新大会暨十周年庆典上,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工作部副主任王成透露,2016年12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超11万辆,2016年总计销售51.7万辆。从全年的销量走势来看,主要呈现上升——停滞——拉升的发展态势,全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曲折增长。2017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准入门槛与管理制度基本形成,相对稳定的一系列政策将促进新一年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提升。

 

可以看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正在走向“收紧”,具体表现为财政政策、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门槛的提高,与之相应的是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更开放的竞争平台与扶优扶强支持力度的提高。

 

打开一扇高门槛的门

 

资质是行业设立的第一道高门槛,这让新能源汽车领域不再人人可进。工业和信息化部去年8月12日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该准入规定大幅提高了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准入门槛,使得企业获得生产资质的难度将不断加大。目前获得资质的已有7家企业,排队等候审批或样车正在接受检测的新能源企业多达二十余家,其中,蔚来、知豆、国能新能源所受关注度较高。审批速度的提高使得争夺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压力倍增。

 

据了解,该准入条件共包含17项条款,从设计开发、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能力、售后以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细化,其中有8项为“否决条款”,只要超过两项“否决条款”未达标,则该企业不符合“准入条件”。“否决条款”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开发和制造技术、整车控制系统等。

 

这8项“否决条款”主要关注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和制造技术,包括整车控制系统的设计能力,动力驱动系统的研发和测试能力,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至少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线),产品质量信息反馈体系,以及产品的安全保障机制等。这8项中对整车控制系统能力的要求最为高,如果企业没有多年的投入与研发很难达到这个指标。

 

即使是已经获得资质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产品也无法松懈,必须满足最新的准入要求,否则将暂停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企业准入有两年缓冲期,产品准入则只有6个月时间进行调整。也就是说,获得准入资质的企业在两年内进行重新审核,不合格的还会被取消资质。

 

新能源汽车行业资质的门槛被大幅提升,随之市场销售推广环节的要求也进一步被拉高。

 

在2016年12月最后几天,工信部最近更新了新能源车推荐目录,撤下了5款车型。这5款车型配套动力电池来自LG、三星、通用汽车等企业。因此有行业内人士猜测,被撤的原因或与使用外资动力电池有关。除了上述五个被撤车型,工信部还把4家“骗补”车企的11款车型撤出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这四家车企分别为: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由此看来,推荐目录不再是鼓励企业的手段更是严格把关的一道门槛。即便是获得资质与鼓励的企业也并非进了保险箱,不断加严的监管让新能源汽车制造的门槛一再的提高。

 

电池行业竞争更为严酷

 

除了新能源整车外,新能源汽车对电池行业也进行了一系列严格的规范。这其中包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补充通知、《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的意见。在众多管理规则下,多数电池企业会被拒之门外,而且会导致车企更换电池供应商。

 

对于电池行业而言冲击不仅仅是日渐严酷的管理制度,逐渐放宽的电池制造市场也加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

 

2017年1月1日起随着三元锂电池在客车上应用的解禁,其占比持续大幅提升趋势的不可逆转。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也为三元电池在客车上的推广打下了基础,加上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将根据其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大小来进行度电补贴,这些变化都会鼓励厂家采用能量密度更高的电池,相较于能量密度已接近天花板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电池将更受青睐。同时,对三元电池的开放也意味着允许更多类型的电池进入市场,比如最近格力董事长董明珠与银隆公司所推崇的钛酸锂电池等新型电池都或将被更多车企所接纳。

 

此外,《外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开放了更多对汽车领域和新能源汽车电池方面的外资准入限制。比如,中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外资比例不超过50%)不再出现在鼓励类清单当中,同时该条目也没有出现在负面清单当中。

 

这表明能量型动力电池属于“自由状态”,没有特殊限制,这也就意味着外资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能量型动力电池的独资生产。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曾向媒体表示,取消新能源汽车电池外资准入的限制,符合国家总体对外开放战略方针,行业需要得到充分竞争,一味的政策保护无法培育出有竞争力的自主品牌企业。

 

以更开放的态度面对市场

 

严管并非最终的目的,更不是要把企业管死,而是要鼓励好的企业更好。《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立项等政策以更开放的态度支持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

 

在财政补贴方面,也充分体现了政策扶植优秀企业的目的。刚颁布不久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从通知细则来看,补贴将设上限,并采取事后清算的方式。重要的是,结合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情况,适当提高推荐目录车型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补贴政策扶优扶强的导向作用。

 

新补贴要求企业在补贴退坡的大背景下,整车、动力电池、电池、电控等多方面的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技术提升了才能相应地获得更多的补贴。这也是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补贴方案与之前最大的不同点。

 

鼓励优秀企业发展的政策在“积分管理制度”中更有所体现,在去年颁布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这两个办法就充分体现了政府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思路的转变,由补贴激励转为恩威并济,由过往的财政补贴转为对车企的配额约束,由他驱到自驱,有望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法制化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陈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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