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发布“关于征求国家标准《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规范由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牵头起草,对锂离子电池工厂在选址、规划、建筑结构、工艺、采暖通风、空气净化、给水排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规范规定,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应符合的要求:1、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2、应满足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安全生产、维护管理的要求;3、应采取措施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4、应采取节约能源措施;5、应满足锂离子电池生产所需要低湿环境的要求;6、锂电池生产厂房的防腐蚀做法应根据工艺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 的有关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国家标准《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工征[2017]21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5]274号)的要求,现征求由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意见,请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二起草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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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3月20日
附件:《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