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和2017年6月5日以人民币30000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18.650, -0.48, -2.51%) 公告编号:2017-017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6.070, 0.01, 0.17%)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和2017年6月5日以人民币30000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中信银行,公司与中信银行之间不存在产权、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银行账户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的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用于短期理财,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以资金安全为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如发现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在授权金额范围内,独立董事已在上述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无需单独发表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3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5日
(责任编辑:冯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