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行业资讯

联盟一周要闻回顾|2017.6.25

听资讯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7/6/25   浏览9929次   

联盟: 一周要闻回顾


1.【国内】沃特玛以8860万元竞得坪山区电池产业用地

坪山区成功出让一宗重点产业项目用地。该宗地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由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8860万元竞得,为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落地坪山提供空间保障,有利于带动深圳和坪山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集聚发展。阅读全文


2.【国内】国轩高科子公司签订15亿元合同

国轩高科6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与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619日在江苏南京签署《2017年动力电池采购合同》,南京金龙拟向合肥国轩采购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合同总金额14.91亿元,本合同为合肥国轩与南京金龙签订的2017年年度供货合同。阅读全文


3.【国内】特斯拉上海、杭州、南京、武汉4家城市体验中心同日开幕

2017621日,特斯拉在上海太古汇、杭州城西银泰、南京德基广场和武汉国际广场同日开幕4家城市体验中心。如今,特斯拉在中国已拥有33家直营体验中心与50家服务和钣喷中心,并将继续拓展销售与服务网络,希望更多的中国消费者体验到特斯拉“信念驱动未来”的全新出行体验。阅读全文


4.【国际】中国超过美国德国 成电动车指数最高国家

近日罗兰贝格管理咨询公司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汽车工程研究院发布了2017年第二季度电动车指数报告,中国超过了美国和德国,成为排行榜老大。阅读全文


5.【政策】《低速电动车引导性目录》首批名单公示!

河南省的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公布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低速电动车企业及产品引导性目录》,将对微型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实施引导性目录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向社会发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产品目录。阅读全文


6.【政策】温州市将出台新能源汽车地补 最高为国补50%

温州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送审稿)》意见的公告,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4000辆以上,私家车购买比例大幅提升。对辖区范围内新登记注册的纯电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的客车、乘用车、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货车,以及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0.5的配套补助,享受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阅读全文


7.【政策】上海拟调整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政策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于620日发布通知,通知显示拟调整《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部分内容,以进一步做好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整的内容包括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金额。阅读全文


8.【政策】杭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 个人用户仅1辆车可享补助

杭州市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2018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微型纯电动汽车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阅读全文


9.【政策】深圳新能源车有望减免路桥费

日举行的2017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技术高峰论坛上,深圳市发改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助理陆象桢就如何匹配国家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落地,分享了深圳市政府的一些思路。他透露,深圳市政府将会把原来政府补贴环节逐步延伸到消费层面,比如使用新能源车减免路桥费、可借用公交车道等。阅读全文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发展进程,建立用户、运营商、整车企业、配套商之间更加紧密的联系,7月29日,全国新能源汽车运营产业联盟成立仪式将在浙江杭州举行。

 

会议同期还将召开2017中国绿色物流供应链产业高峰论坛。邀请全产业链的优秀代表,共同探讨新的背景和形势下,新能源物流车产业如何面对补贴退坡等带来的压力和挑战?如何更好地发挥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市配送中的优势和地位?如何处理好好整车企业、运营商、终端用户之间的关系?

 

扫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详情。

 

QQ图片20170623115938.jpg


(责任编辑:黄晨曦)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干货。

原评论:
2017/6/25 12:05:25 0 0

有料

原评论:
2017/6/25 12:05:01 0 0

原评论:
2017/6/25 12:04:46 0 0

原评论:
2017/6/25 8:51:30 0 0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