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法规

工信部:同时开展新能源车辆免购置税与车船税减免优惠目录申报工作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2018/9/19   浏览8514次   

[摘要]工信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批)申报工作通知。


昨日,工信部通知,按照《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及《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承担《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组织申报、宣贯培训及具体技术审查、监督检查工作。通知还指出企业需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车型申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批)的申报工作。



关于同时开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及《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承担《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组织申报、宣贯培训及具体技术审查、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批)申报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企业材料申报


企业通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首次登录需注册),网址:http://202.106.120.128:18082/NERDS/login/login.action。


企业在线申请开通《目录》申报功能,按要求填写相关《车型报告》或《申请报告》,并将填写的材料打印、加盖法人签章和企业公章后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一式三份)。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 13层综合处(建议企业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资料);


邮政编码:100846


二、车型申报


1.企业登录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系统”进行车型申报。


方式一:企业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miit-eidc.org.cn),通过“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管理平台”中的“财税优惠目录系统”图标进入。


方式二:直接登录网址:http://202.106.120.128:18082/NERDS/login/login.action。


2.同时申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可按系统使用说明,选择“同时申报”功能,实现“一次填写,多项申报”的目的,减轻企业重复填写、重复申报的负担。


3.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车型申报工作。





(责任编辑:左佳)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