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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准入 “黑马”能否有低速电动汽车企业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胡岩   2015/1/28   浏览9940次   

 

【中国电动汽车网】11月26日,发改委发出《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就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投资项目的基本要求、新建企业生产准入管理等事项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是一重大利好消息,也是诸多企业期盼已久的政策。

 

众所周知,我国对汽车生产实施准入制,目前具有电动汽车生产资质的均为普通乘用车生产企业,而这些企业表现并不突出,没有实现推进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预期。

 

 

去年,工信部部长苗圩就曾表示,会放一两匹“黑马”,搅动新能源汽车的“水”。今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要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征求意见稿中虽然技术标准相对“双80”要提高了很多,但多数还是抱有很高的信心,记者了解到,特别是山东的唐骏、时风、知豆,河北的御捷以及浙江的万向都在积极的准备争取中。

 

对照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各项具体规定,记者发现,目前我国大多数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的科研实力和整车试制能力与国家规定还有一段距离。在最显而易见的最高车速方面,目前已上市的低速电动汽车最高时速普遍在50至80km/h之间,而征求意见稿规定即使是四座以下的车型时速也需达100公里以上。

 

可见,广大低速电动汽车在科技研发上还需再多下功夫、增强内功,特别是整车控制系统、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等方面低速电动汽车企业提升的空间还很大。要获得生产资质,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必须跳脱以往特种车、旅游车低速、低端的思维模式,以汽车标准严抓科技研发和生产制造。

 

规定显现了国家推进纯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巨大决心。在这一轮博弈中,哪家企业能率先获得生产资质,无疑将在我国未来电动汽车行业中取得一席之地。加强自主创新、科研开发力度是低速电动汽车企业突围的唯一路径,而这也是国家推动行业发展,形成鲶鱼效应的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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