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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政策出现巨变 影响中国汽车100年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2015/12/22   浏览7993次   

[摘要]2015年12月15日,财政部网站刊登出一项新的政策征求意见稿,此次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内容尤为关注。而从内容上看,全新阶段的新能源汽车政策出现了巨大变化和调整,而这些调整将影响未来中国数十年的汽车产业的发展前景。

2015年12月15日,财政部网站刊登出一项新的政策征求意见稿,即《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由于原来的新能源汽车政策将在2015年到期,同时2015年燃油消耗限值目标将达到最终的期限,因此,此次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内容尤为关注。而从内容上看,全新阶段的新能源汽车政策出现了巨大变化和调整,而这些调整将影响未来中国数十年的汽车产业的发展前景。


下面,我们对内容一一进行点评:


1.试点政策撤出


关于试点政策,很早就一直呼吁政府应该及时取消,从而让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惠及全国,同时试点的取消,有利于优秀汽车企业的崛起,同时能够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伤害。


这次政策特别提出:“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面向全国所有省(区、市)。中央财政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安排奖励资金。”


这项规定,无疑将原来新能源汽车政策只是限定在88个城市和地区的试点政策取消,并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范围扩大到了全国。


2.以充电设施为主、新能源汽车推广为辅


在过去的政策中,虽然也倡导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重要性,而且还单独出台鼓励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但是,此次政策完全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重要性提到了首位。


从此次政策的名称上可以看出,《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充电设施是放到了新能源汽车的前面。而在政策的第一段关于政策的基本说明中,就表示“为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从这个描述中来看,此次政策也是围绕着充电设施来进行的。



显然,政府意识到了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中最大的障碍就是充电设施,一旦充电设施建成了网络,市场的增长才能维系。


3.首度提出2020销量目标


按照原来的政策规划,“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


此次出台的政策与原来的政策有一些调整,但是更加重要的是细化。


此次政策规定:“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标准车,下同)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3%、4%、5%、8%、10%”。


“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6%”。


“其他省(区、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0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0.5%、1%、1.5%、2%、3%”。


可以看到,按照新的政策,市场销量而不是生产能力成为2020年乃至以后5年每一年的考核目标。而2020年的年度市场销量目标为150万辆左右,这与之前政策只是规定2020生产能力达到200万辆有很大的不同。


最重要的是,此次政策将每年的市场销量目标规定到每一个省份,这使得每一个省份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4.彻底铲除地方保护


地方保护主义一直是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的最大敌人之一,地方保护也因此扼杀了公平竞争,保护了落后的企业,从而也阻碍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乃至未来汽车产业的崛起。


此次政策更加明确、更加清晰地表达出对于地方保护的打击决心。


此次政策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地方标准;不得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强制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强制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上述地方保护行为的省(区、市),中央财政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奖励资金进行相应扣减。


这里有两个方面值得关注。其一是地方目录的问题。此前,各个试点的城市几乎都有自己的地方准入目录,地方目录往往与中央目录有着很大的差异,甚至与中央目录有着诸多不一致。这无疑打击了中央推广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权威,也阻碍了公平竞争。此次特别指出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目录,目的即是在此。

其二,关于一些地方过去存在的以市场准入换整车企业当地建厂的做法,此次政策提出了严格的限制,并措辞严厉。


地方保护不除,新能源汽车市场不兴。


5.奖励额度巨大


此次奖励的目标是针对充电设施。政策规定:“奖励资金应当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

同时规定:“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财政充电设施奖励资金交叉重叠支持同一项目。纳入奖励范围的充电设施应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显然,这个奖励资金与实施退坡机制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同时并行。


以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的奖励政策为例。


2016年,奖励门槛是该省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市场3万辆。如果达到这个目标,就奖励用于充电设施的资金9000万元。按照这个比例,意味着每一辆车就奖励资金3000元。


这个额度对于建立充电站可能是杯水车薪,但是对于建立充电桩确实很大的支持。而对于一个城市内部的充电设施来说,充电桩的建设数量应该成为一项非常主要的内容。


应该说,此次中央对于未来五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绝对是打出了重拳,而重拳出手的效果,一定是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巨大发展。如果中国的汽车企业能够很好利用这样的一个政策利好,未来崛起大有希望。


转自微信:我爱电车网


(责任编辑:刘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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