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行业资讯

低速电动车销量或破百万辆 标准望明年3月前出台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6/12/29   浏览6505次   

[摘要]12月24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郎胜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提出问询,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均进行了回应,使出台产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变得更加急迫。

12月24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郎胜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提出问询,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均进行了回应,使出台产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变得更加急迫。



27日下午,国家标准委员会紧急召开了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工作组第二次会议。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全国汽车标准化电动汽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全世向NBD汽车表示,“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技术标准制定周期,相较此前24个月的立项期有所缩短,预计提前到明年两会前出台”。


据陈全世透露,根据最新的思路,低速电动车上路需有资质、标准、牌照、驾照、保险等五项要求,在安全管理方面将与普通乘用车相同。


这与低速电动车市场的持续激增密切相关。2016年,低速电动车的销量再次实现激增。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学勤向NBD汽车表示,山东今年全年产销预计可以达到60万辆。


据业内估算,2016年,国内低速电动车整体销量将超过100万辆。对低速电动车产业而言,在销量迅速增长的同时,随着新要求的确定,未来发展也充满不确定性,行业洗牌恐加速到来。


标准将提前一年出台


“以前,标准制定都是一步步来,现在是要一步到位。27日的会议,交通部、公安部、质检总局、标准委等部门都有参会一起讨论,等于一次性解决。”陈全世向记者表示。


24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联组会议上,工信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分别就低速电动车发展问题做了回答。


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对低速电动车,“制定标准以后,就要加强监管,各行其道,按机动车的标准,必须到公安部门上牌照,驾驶人员必须取得驾驶执照,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安全。”


事实上,早在2014年,行业协会就曾制定过低速电动车政策,但由于遭到有关部门反对,此后便搁置。据陈全世透露,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标准于今年4月立项,原计划制定周期为24个月,但看现在情况,“明年两会前标准就得出来”。


而就具体标准看,目前已有基本路线。陈全世表示,低速电动车“第一要有资质,第二要有标准,第三要有牌照,第四要有驾照,第五要买保险,有这五个条件才能上路,这是最基本的。性能可以降低,安全性不能降低。”


此前,业界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有两种态度:一种是按照摩托车进行管理,要求比普通汽车低一些;另一种则认为应该直接归入普通乘用车管理。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付于武表示,“标准要有门槛,但是门槛不能太高。”


一些企业则认为,新标准不应搞“一刀切”,将低速电动车直接归入新能源汽车范畴,可能会变相地限制低速电动车发展。


百万销量级市场面临洗牌


随着标准制定加速且不久将落地,低速电动车目前参差不齐的行业现状有望得到改观。事实上,全国到底有多少家生产企业,产销规模有多大,相关行业协会也无法给出准确的答案。


据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研究咨询部主任张成斌估计,山东省有100家以上生产企业,全国范围则难以统计。


山东省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今年1~11月,山东低速电动车产销量分别达到54.61万辆和54.2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8%和54.4%,预计全年将突破60万辆,此数据还仅是包含“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内22家企业的情况。


因此,张成斌表示,业内估计2016年全年实现100万辆销量,应该问题不大。


实际上,在政府出手规范行业前,低速电动车产业已进行多年优化。据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统计,1~10月,山东省前5家企业共生产小型电动车34.66万辆,占上述联盟内22家企业总产量的70%以上,品牌集中度已很高。


“今年已有一些兼并情况出现。”河北御捷车业品牌中心总经理宗逸表示,对于不达标企业的淘汰已经开始。不过,无序环境下的淘汰毕竟比较慢,标准要求出来后,行业可能会迎来大洗牌。


在此背景下,不愿被淘汰的企业只能向上走。NBD汽车查阅部分低速电动车企业官网发现,不少龙头企业已将自己的低速电动车定义为“汽车”,所开发车型外观上与传统汽车制造商生产的十分类似,希望借此摆脱“老年代步车”形象。


不过随着标准的出台,有多少企业能够“转正”,还有待后续观察。陈全世则认为,估计能够升级的“一批”只会有几家,达到规范的会有十几家,被淘汰的企业则可能会有几百家。



(责任编辑:陈jing)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