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行业资讯

中汽协建议延长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优惠至2025年

听资讯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综合报道   2017/7/12   浏览12944次   

[摘要]7月1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汽协)的行业信息发布会上传出消息,中国可能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至2025年。

7月1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汽协)的行业信息发布会上传出消息,中国可能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至2025年。


当天,中汽协副秘书长许艳华对记者称,中汽协有关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建议,已经递交给有关部委,正在审议当中,通过可能性很大。中汽协建议,将现有购置税减免期从2017年底,一直延至2025年。


许艳华称,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一揽子计划,中汽协相关建议的批复生效暂无明确时间表,但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2014年8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称,纳入工信部、国税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截至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换句话说,上述免征优惠,在今年年底就将到期。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车者,征税范围覆盖汽车、摩托车、电车等,税率为10%。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1.6升以上),去掉增值税部分后需按10%纳税8547元。目前,大部分的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7月6日,距离上述公告的优惠政策截止日尚不足半年之际,工信部依然公布了第十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有665款新能源汽车进入。


在7月4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座谈会上,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还提到,新能源汽车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已经进入提速阶段,竞争格局日趋激烈,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基础并不牢固、动力电池等核心技术仍未取得根本性突破,特别是在推广应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工信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统筹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前还不清楚这一指导意见中,会否包括延长相关税收优惠的政策。


许艳华的观点是,新能源汽车补贴逐年退坡后,终止购置税减免政策对市场影响很大,将大幅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挫伤消费者的购车积极性,不利于推广新能源汽车。建议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车在性价比更有竞争性时,再另作打算。


根据四部委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新政,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比2016年降低20%,地方财政补贴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个人购纯电动车补贴至2020年完全取消。


新能源汽车厂商,亦希望延长上述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在今年1月的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传福曾公开称,到2025年,如果电池做到每瓦时1元钱以内,按照同等配置的汽车,成本按照同口径的品牌、同口径的配置算,大概比传统车还贵20%-30%,这时候国家财政一旦退出去以后,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来进行补充。


为此,王传福提出,购置税的减免优惠一定要延到2025年,甚至于延到2030年,以便达成电动车当年的市场份额目标。同时,王传福希望引入消费税减免,以此覆盖新能源汽车相较传统的高出的生产成本。


针对2020年以后的政策走向,中汽协还曾提出将购买补贴政策调整为抵扣消费者个税等建议。


在发布会上,中汽协还公布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数据:2017年1至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1.2万辆和19.5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9.7%和14.4%。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7.5万辆和1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0.4%和26.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万辆和3.5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4.4%和19.7%。


官网显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成立于1987年,是民政部批准的社团组织,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发展进程,建立用户、运营商、整车企业、配套商之间更加紧密的联系,729日,全国新能源汽车运营产业联盟成立仪式将在浙江杭州举行。

 

会议同期还将召开2017中国绿色物流供应链产业高峰论坛。邀请全产业链的优秀代表,共同探讨新的背景和形势下,新能源物流车产业如何面对补贴退坡等带来的压力和挑战?如何更好地发挥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市配送中的优势和地位?如何处理好好整车企业、运营商、终端用户之间的关系?

扫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详情。




(责任编辑:王一淅)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