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动汽车网讯)近日,武汉市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轴距大于2.2米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轴距小于或者等于2.2米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20%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1:1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
鼓励从事新能源汽车运营或者租赁服务的企业在汉设立总部。对于运营平台和数据中心设在武汉,采取网约车和分时租赁模式运营新能源汽车的经营性企业,按照总部经济有关政策给予其支持。
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如下:
(责任编辑:冯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