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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11个地级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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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益春   2017/12/21   浏览32121次   

[摘要]12月19日,浙江省温州市发改委率先下发了《关于温州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补助事项的通知》,对2018年温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和细则予公示,该补贴细则的下发,打破了有关“地方补贴取消”的传言。

12月19日,浙江省温州市发改委率先下发了《关于温州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补助事项的通知》,对2018年温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和细则予公示,该补贴细则的下发,打破了有关“地方补贴取消”的传言。


事实上,在发展新能源汽车方面,浙江省一直走在前列。根据《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力争到2020年,浙江省建成布局有序、便捷高效的充换电设施网络,形成覆盖全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格局,打造一个新能源汽车制造和推广应用协调发展的产业生态系统,形成全国领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


在具体产业政策方面,各地也积极制定推出,就让我们随中国电动汽车网记者一起来理一理。


杭州:


《2017-2018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一是对列入中央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提高门槛并动态调整;


二是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如客车最高补贴标准从原来的50万元/辆降低为30万元/辆,乘用车最高补贴标准从原来的5.5万元/辆降低为4.4万元/辆。同时,规定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


三是改进补贴资金的申报拨付方式,从原来的先预拨再清算,改为次年申报拨付。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


四是明确和落实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各环节的主体责任。


《关于进一步完善参与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企业及车型备案相关事宜的通知》


要求非在杭注册的生产企业需工商注册登记或委托一家在杭州主城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销售机构申请备案。


车辆生产企业应建立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并能够与本市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实现对接。


宁波: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2017年宁波市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助额的50%进行补助;


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使证年度执行。


绍兴:


《绍兴市区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办法》


对新能源汽车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助。


国家和地方的新能源汽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市场指导价的5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指导价50%的,按车辆指导价的50%扣除国家补助后计算地方财政补助金额,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新能源公交车不受此限。


在绍兴市区投资建设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充电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区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同步调整执行。


湖州:


《关于调整湖州市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政策的通知》


调整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标准,2017-2020年按国家补助标准的50%执行。


鼓励充电运营商降低充电服务费和降低公共服务领域企业的运营成本,对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各类充电设施,以实际提供的公共充电量为基数,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充电补贴,充电功率每千瓦每年补贴电量上限调整为2000千瓦时。


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地方补助,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并已申领国家补助。


《2017年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培育推进计划》


新能源汽车应用 力争推广新能源汽车4100辆标车以上;


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确保全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0亿元;


完善充电设施网络 全市新建充电站12座公共充电桩380个;


温州:


《关于温州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补助事项的通知》


消费者在市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0%给予地方补助,其中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微型纯电动汽车(轴距2000-2200mm)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5%给予地方补助,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充换电设施按照实际投资额(以项目审计报告为准)的30%给予补助,每个快充桩补助不超过20000元,每个慢充桩补助不超过2000元。


该通知规定,单位消费者应是在市区注册登记的各类法人组织,包括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申请补助车辆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


执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台州:


《台州市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


调整完善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市级配套补贴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续驶里程分级补贴,续驶R≥250km的补贴2.2万元,续驶150km≤R<250km的补贴1.8万元,续驶100km≤R<150km的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续驶R≥50km的补贴1.2万元。


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在申请市区配套财政补助时,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


舟山:


《舟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办法》(2017年)


地方配套补助不超过国家补助标准的50%;


对共用和公用充换电设备(站、桩、装置,不含土地)按实际投资额酌情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


对于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充电设备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由市经信委对企业申报的当年实际投入资金进行审核,按审核确定的投资额,酌情给予一定的补助。


截止目前,嘉兴、金华、衢州、丽水四地暂未出台2017年新能源汽车相关补贴政策。



(责任编辑:王一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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