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了解,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下属企业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鹏龙”或“甲方)在北汽集团研发基地签署了《关于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共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体系、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等循环经济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后服务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下属企业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鹏龙”或“甲方)在北汽集团研发基地签署了《关于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共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体系、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等循环经济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后服务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共建回收体系
以甲方为主、乙方参与,联合北汽集团新能源及相关车企、电池企业合作共同建设北汽集团的回收利用体系,在甲方管辖的经销网点和其它渠道,双方开展回收退役或报废动力电池业务,合作共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体系。
2、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乙方同意参与甲方牵头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双方同意以经济化、示范化的模式推进梯次利用基地建设,根据项目公司发展需要,可利用乙方的先进电池包智能制造技术体系和梯次利用开发技术与经验,与甲方开展技术+资本等形式的股权合作以及产品开发和市场销售等业务合作,共同推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业务的发展,共同打造领先的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京津冀示范基地。
3、废旧电池材料资源化处理业务
甲方如果开展废旧电池材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可考虑与乙方进行股权及技术合作。如果甲方不开展废旧电池材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可将乙方作为承接废旧电池材料资源化处理业务的协作方,具体协作内容为:甲方体系网点所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由甲方集中交付乙方处置,乙方负责后续的拆解、处置,按照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的原则,对动力蓄电池实施全过程信息管理,实现动力蓄电池安全妥善回收、贮存、移交和处置,并定期提供处置报告,确保甲方充分履行生产者责任与回收利用义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通过双方合作,形成国内领先的回收利用模式,树立典范。
4、汽车拆解项目
乙方同意参与甲方牵头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利用乙方世界领先的报废汽车整体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以及多年成熟的市场回收与运营管控体系。同时,双方同意以各自优势与平台,切合当前报废汽车产业现实,共同打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的先进示范。
5、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示范店
甲方同意与乙方联合在武汉、天津、无锡等地建设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废品回收,电池备品中转存储,充、换电,电池维修,紧急救援于一体的区域性后服务示范店(以不违反厂家网络管理规定为前提),为用户提供专业化动力电池维护服务,提高用户响应度、便捷度和满意度。
格林美表示,公司和北汽集团在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体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及新能源汽车后服务等业务上开展强强合作,将有效解决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报废后的回收利用难题,促进新能源汽车走向从绿色消费到绿色回收的“绿色到绿色”闭路循环,是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国家对汽车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要求的良好体现,本次合作将打通公司与世界大型新能源汽车产业集团合作回收动力电池的通道,可以有效促进公司“动力电池回收—原料再造—材料再造---动力电池包再造---新能源汽车服务”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树立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循环经济模式典范,对公司建设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模式与回收产能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孜丽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