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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建住宅停车场须100%配充电桩!否则不得验收!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8/6/23   浏览16047次   

[摘要]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


全省新建住宅必须100%配备充电设施,否则不得验收;


珠三角各市到2020年前全部实现公交电动化;


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


对省内生产并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贴息最高补贴1亿元等。



一、新建住宅须100%配备充电设施


《意见》提出,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除了居民住宅配备充电设施,《意见》还从高速公路、城市公共设施方面进行充电设施规划,提出:


到2020年,全省干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


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



二、取消新能源汽车限牌限行


为推广加快新能源汽车,《意见》提出:


珠三角各市到2020年前全部实现公交电动化,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85%,粤东西北各市市区到2020年电动公交车占比超80%;


全面实施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制度,支持企业自购新能源客车用于内部通勤,对跨城市运营的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


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排放检测设置绿色通道,在城市市区划定新能源汽车夜间专用停车区,允许大型新能源客车使用公交车道等。


各级财政将各市对2018年1月1日起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氢燃料电池汽车进行补贴,补贴最高为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三、贴息补贴最高一亿元


为了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意见》提出:


支持互联网、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推进一批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


2018-2020年,每年支持新建3-4家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创新平台;


降低企业成本,2018-2020年,对省内生产并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贴息最高补贴限额为1亿元。


(责任编辑:岳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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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3 23:28:11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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