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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租赁业、客车和充电桩可获新能源补贴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8/6/28   浏览7887次   

[摘要]上海闵行区启动2018年新能源车补贴申报,给予租赁业、客车和充电桩补贴。

上海闵行区启动2018年新能源车补贴申报,给予租赁业、客车和充电桩补贴。


近日,上海闵行区发布《2018年度闵行区相关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的通知》,上海闵行区将给予汽车出租、租赁行业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企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客车和在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补贴。


通知指出,汽车出租、租赁行业使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对象是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出租、汽车租赁企业。补贴标准按续航里程不同最高补贴7万元。


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客车补贴对象是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企、事业单位。补贴标准:对购车费用一次性予以4万元/辆的补贴,补贴总量有限,按行驶证注册日期排序。


在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补贴对象为在公共场所建设经营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企业。补贴标准:对充电桩建设费用按市区两级总计不超过50%的标准进行区级配套补贴,补贴总量1000个(按上海市财政补贴日期排序)。


2018年度闵行区相关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的通知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


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在闵行区的推广应用,不断扩大示范应用规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根据《上海市十二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闵行区结合推进工作实际,制定了《闵行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资金补贴管理办法》(闵府发〔2016〕55号),根据政策精神,区内企事业单位申请新能源汽车补贴于2016年10月17日开始实施,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报。本年度申报期限为2018年7月1日—2018年7月31日,按政策规定排序和评审,过期视同放弃申报。申报说明如下:


一、汽车出租、租赁行业使用新能源汽车。


1、补贴对象 :


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出租、汽车租赁企业。


2、补贴车型 :


购买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且列入2018年度上海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目录及补贴车型的新能源汽车。符合本区推荐目录的安全性、动力性、维护保障等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车型须优先在注册地及税收户管均在闵行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本区没有销售店的除外。


3、补贴标准 : 见下表,补贴总量有限(按行驶证注册日期排序)。



4、申请材料 :


(1)闵行区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5)车辆营运证等相关行业准营证明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6)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


(7)闵行区新能源汽车申报补贴车辆信息表(附件3);


(8)申报单位承诺函(附件4)


二、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客车


1、补贴对象 :


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企、事业单位。


2、补贴车型 :


购买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目录及补贴车型的新能源客车。符合本区推荐目录的安全性、动力性、维护保障等要求的纯电动城市客车、混合动力城市客车和燃料电池城市客车。车型须优先在注册地及税收户管均在闵行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本区没有销售店的除外。


3、补贴标准 :


对购车费用一次性予以4万元/辆的补贴,补贴总量有限,按行驶证注册日期排序。


4、申请材料:


(1)闵行区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5)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


(6)闵行区新能源汽车申报补贴车辆信息表(附件3);


(7)申报单位承诺函(附件4)


三、在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


1、补贴对象 :


在公共场所建设经营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的企业。


2、补贴标准 :


对充电桩建设费用按市区两级总计不超过50%的标准进行区级配套补贴,补贴总量1000个(按上海市财政补贴日期排序)。


3、申请材料 :


(1)区内企业建设经营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申请表(附件2);


(2)市财政资金到位凭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4)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承诺函(附件4);


四、受理地点


地址 : 沪闵路6558号311室;


联系人 : 林老师、张老师、郭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 64121532


邮箱:lin_yc@shmh.gov.cn


邮编:201199。


五、实施过程


企事业单位提交申报资料后,受理部门将开展资料审核、现场验证、组织专家评审、行政审核、补贴名单网上公示、补贴资金拨付等规范流程。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06月21日


苏州发放2017年度及部分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


苏州发布《2017年度及部分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的公示》,公示表面2017年度苏州共有3586辆新能源汽车和1502个充电桩申请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016年度苏州共有457辆新能源汽车和67个充电桩补申请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2017年度及部分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的公示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7年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办[2017]31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6年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办[2017]12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等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苏府办[2017]271号)》及《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产投[2018]14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进行全面审核以及市车管所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查等程序,2017年度我市共有3586辆新能源汽车和1502个充电桩申请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016年度我市共有457辆新能源汽车和67个充电桩补申请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6日至7月02日。


(责任编辑:孜丽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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