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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重磅文件:涉及15省40余城市,坚决推广新能源汽车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8/7/27   浏览9406次   

[摘要] 7月25日,工信部出台《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打好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力推新能源汽车,涉及15省40余城市。

7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信部新闻发言人黄利斌在发布会上表示,工信部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争取2020年实现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的目标。


7月25日,工信部出台《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打好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力推新能源汽车,涉及15省40余城市。



主要内容如下: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行为,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配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淘汰老旧车,2020年底前,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运营中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成渝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鼓励清洁能源车辆、船舶的推广使用。


推广新能源汽车,重点区域达到80%以上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达到80%。



实施范围共涉及15省40余城市


重点区域具体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括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40余区市。


重点流域具体范围:长江经济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


(责任编辑:岳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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