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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规:不对新能源货车实施限行,且免于办理货车通行证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8/9/5   浏览44846次   

[摘要]近日,厦门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道路通行管理和服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和服务工作。 通知强调,针对新能源货车要单独制定通行规定。

近日,厦门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道路通行管理和服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和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结合厦门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需加强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和保障,统一配送车辆的外观标识,制定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便利通行和停靠政策。


通知强调,针对新能源货车要单独制定通行规定。2018年起,不对新能源货车实施限行(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仍然按照原有限行规定执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货车免于办理货车通行证,不受现有货车限行路段、限行时段的限制。2019年起,每年根据新能源货车挂牌数量、挂牌车型以及城市道路交通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采取不限行或比燃油货车更为宽松的限行管理措施,以促进新能源货车的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孙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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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绿行新能源大力支持,还大自然的一片蓝天白云 :1385788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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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14:17:42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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