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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8/12/25   浏览14429次   

[摘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12月25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通知》原文内容如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部署要求,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修订前,自2019年1月1日起,对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管理,暂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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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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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评论: 野百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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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4 20:12:06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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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3 0:14:53 2 0

方便了所有人

原评论: 囧囧
好真好
2019/1/8 13:39:03 0 0

好真好

原评论:
2019/1/7 7:30:11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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