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车型 企业 产品 导购 测评 展会 视频 数据 专题 采购 代理 直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行业资讯

因侵犯奥迪、大众注册商标专用权 万鑫佳汽车配件经销处被长春市监管局罚款48000元

来源:中国网汽车   作者:中国网汽车   2021/1/7   浏览15100次   

[摘要]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了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万鑫佳汽车配件经销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违法行为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记者日前从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该网站于近日发布了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万鑫佳汽车配件经销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违法行为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万鑫佳汽车配件经销处销售奥迪、大众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之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依法将没收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并对当事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万鑫佳汽车配件经销处)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48000.00元罚款。


来源:中国网汽车


(责任编辑:葛良宵)


电动汽车网版权声明:
电动汽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