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级财政在2014年安排3000万元新能源汽车推广专项资金。4月20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加大新能源汽车扶持力度,该专项资金增加到6000万元,主要扶持范围是: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补助、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助、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控服务平台建设补助、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补助和省外销售补助等。
据了解,2014年至2015年,南昌市将推广1000多辆新能源汽车。由于新能源汽车购买情况并非乐观,为此,南昌市加大新能源汽车扶持力度,按不同车辆类型区分,公交、客运公务、通勤等用途新能源汽车可享8至15万元/辆补助,新能源出租车的补助标准为1万至2万元/辆,私人、租赁新能源出租车可享2.4至4.4万元/辆补助,邮政、物流、环卫等用途的纯电动专用车补助标准为4.2万元/辆。
为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产业发展支持,南昌市计划对市内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的新能源汽车整车新产品和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新产品给予补助。具体来说,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在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并完成30辆(套)以上的销售后,南昌市将给予每种基本车型100万元的研发补助,给予每个型号关键零部件产品10万元的研发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销往省外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和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南昌市将按销售总额2%给予销售补助。
(责任编辑:陈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