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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政不遗余力支持新能源汽车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综合报道   2015/6/4   浏览8465次   

[摘要]近年来,北京市财政局不遗余力地支持新能源汽车在京发展。

 

近年来,北京市财政局不遗余力地支持新能源汽车在京发展。

 

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大对车辆污染治理力度,2014年,北京市积极研究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各项措施,依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率先针对新能源乘用车制定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

 

按照中央与北京市1∶1的比例确定补助标准,对纯电动小客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财政补助。同时,北京市财政局还牵头制定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明确2014年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为:纯电动小客车按照续驶里程(R)补助,80≤R<150,每辆车3.325万元;150≤R<250,每辆车4.75万元;R≥250,每辆车5.7万元。燃料电池小客车每辆车补助19万元。

 

2014年,北京市安排2.5亿元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其中,为进一步拓宽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范围,针对新能源专用车,今年3月,北京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了《关于购买纯电动专用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符合本市要求的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专用车辆,按照中央与北京市1∶1比例标准给予补助。在环卫领域,支持区县更换和新购纯电动环卫车,在享受中央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对区县高于传统燃油车成本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在出租车领域,对市区出租车,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出租汽车提前报废或更新实施相关奖励措施的通知》,对提前报废车辆给予1万元提前报废补助,确定更新纯电动出租车,可在享受中央、地方购车补贴的基础上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对属于远郊区县示范推广的出租车,在享受中央、地方补贴基础上,对仍不足弥补成本部分由主管部门给予差价补贴。

 

在公交领域,支持发展纯电动公交车,对北京市公交集团等城市公用企业纯电动公交车的购置费用,允许企业计提折旧计入运营成本,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此外,为实现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财政支持政策的全覆盖,目前,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对新能源客车的财政补助政策,预计将于年内出台。

 

另据该负责人透露,北京市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补助标准高。按照北京市现行补助标准,2014年纯电动小客车最高补助5.7万元/辆,高于上海、江苏等试点城市补助标准。二是补贴范围广。按照“分类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今年年内将完成对新能源小客车、专用车、客车的财政补助政策全覆盖。三是在公共领域支持力度大。

 


(责任编辑:许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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