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自今年6月1日起,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在收取电费的同时额外收取充电服务费。
北京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自今年6月1日起,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在收取电费的同时额外收取充电服务费。
但是,在充电费用整体上涨、车主不买账的情况下,北京市多数充电运营商并未如期按照《通知》规定收取服务费,而是保持观望态度。
北京市共有5家公共充电运营商,分别为国家电网、普天新能源、特来电新能源、富电科技以及中石化。其中,目前仅有特来电新能源运营的充电桩收取服务费。一位特来电新能源客服人员表示:“特来电新能源充电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度电0.8元,费用低于目前北京市92号每升汽油价格15%的上限标准。”而其余4家充电运营商均表示,仍未开始收取服务费。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