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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管理 须改变“一头沉”模式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5/9/7   浏览7851次   

[摘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和大众汽车集团8月31日在京联合发布《2015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报告》。报告提出,汽车产业正面临革命性、颠覆性变化。未来推动我国汽车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实现四个转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和大众汽车集团8月31日在京联合发布《2015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报告》。报告提出,汽车产业正面临革命性、颠覆性变化。未来推动我国汽车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实现四个转变。

 

报告提出,汽车产业正面临革命性、颠覆性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3D打印、工业机器人、能源互联网等标志性技术应用无不以汽车产业为载体;二是数字化、模块化制造正推动汽车生产方式向“大规模定制化”转型;三是汽车智能化和车联网的全面发展将带来汽车产品属性和使用方式的重大变化。

 

“这些变化都要求汽车行业管理体制进行适应性改革调整。”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说,比如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将吸引很多新企业或者传统概念上其他产业的企业进入汽车产业,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取消一些不合理前置性准入审批,以允许新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

 

报告提出,推动我国汽车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以企业和产品为双重管理对象的旧管理模式,转向以汽车产品为主要管理对象的新管理模式。逐步弱化在企业投资设厂、生产能力扩张、合资对象选择和跨境投资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将管理视野聚焦到汽车产品上来。

 

二是由前置性管理为主的“一头沉式”的旧管理模式,转向事前的产品型式认证制度、事中的生产一致性核查制度和事后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三位一体”的新管理模式,同时要实现管理平台的集约化。

 

三是实现由经济性管制为主要管理内容的旧管理模式,向以社会性管制为主要管理内容的新管理模式转变。要将改革重点放在解决汽车全产业链的外部性问题上,特别是解决机动车的质量安全、尾气排放、化石燃料消耗、轻量化、噪声污染、报废回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

 

四是实现由综合宏观管理、工业管理和质量管理等多部门管理为主的分散型管理模式,转向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解决外部性问题为主要职能的集约型管理模式。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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