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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年内完成起草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综合报道   2015/9/28   浏览8592次   

[摘要]日前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获悉,正在制订当中的《汽车行业反垄断指南》计划在10月组织第二次工作会,工作组力争年内完成起草工作,之后按法定程序征询意见,预期明年公布。

 

随着东风日产1.233亿元罚单落地,一年来,中国汽车行业中的整车企业、经销商、零部件企业共收到超过20亿元的反垄断罚单。


日前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获悉,正在制订当中的《汽车行业反垄断指南》计划在10月组织第二次工作会,工作组力争年内完成起草工作,之后按法定程序征询意见,预期明年公布。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调查二处处长徐新宇说,根据目前进展,《指南》有可能采取分步骤、分阶段的渐进模式,通过发放问卷、工作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提取各方意见,预期成熟一部分,推出一部分。在今年6月指南筹备会和8月第一次工作会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指南起草工作目前进展良好,计划10月组织第二次工作会。工作组力争年内完成草案,之后按法定程序征询意见,预期明年正式公布。


中国社科院美国所副研究员、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工作组成员苏华告诉记者,对于商业行为的反垄断合规问题,汽车产业链各环节上的企业表达了各种诉求和困惑,增加法律确定性,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正是《指南》的重要目的。


苏华说,《指南》将明确何种情形有可能根据《反垄断法》第15条主张豁免。比如,指南起草工作组在调研和问卷调查中注意到,在新车型推广期、老车型清库期、车展短期促销与优惠活动以及政府采购联合投标等情形下,整车厂限制新车转售价往往具有商业必要性。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表示,实践中还有整车厂与特定终端客户直接协商达成销售价但通过经销商完成交易,以及最终由整车厂承担费用的保修和召回服务中的零配件价格等情形,这时整车厂限制新车和配件转售价是存在客观商业理据的。但是企业需要证明其行为符合相关豁免情形和条件,具体问题正在通过调研、问卷调查和工作会等形式进一步深入论证。


进口车首获新能源车政策眷顾


在工信部近日发布的第五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宝马i3纯电动车及增程式车两款车型入选,这意味着外国车企敲开了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大门。宝马i3进入目录后,消费者除不需要缴纳10%的车辆购置税外,宝马也成为目前惟一一家进入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目录的外资品牌。


然而,业内普遍认为,对于以宝马i3为代表的进口新能源汽车来说,相对较高的售价,免征10%的购置税并不能成为消费者出手购买的决定性因素,而更多的是一种象征意义,而对市场产生冲击的则是能否进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摇号体系。


据北商研究院统计,能否进入新能源汽车摇号系统、是否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以及享受免征购置税优惠,成为消费者选择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三大因素。其中,95%的消费者认为能否获得牌照是出手购买进口新能源车型的先决条件。目前,进口新能源汽车在北京按照汽油车牌照管理,并未纳入新能源汽车摇号体系, 消费者需要持有汽油车指标才能购买进口新能源车型。


据悉,目前宝马、特斯拉等外国车企正在申请进入北京新能源汽车摇号系统,北京市科委新能源与新材料处处长许心超透露,进口纯电动车进入北京新能源车摇号系统已经纳入今年北京重点工作计划当中。如果进口新能源汽车纳入北京新能源汽车摇号系统,将对国内新能源汽车增量起到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史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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