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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发放电动汽车增量指标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2015/10/15   浏览9010次   

[摘要]2015年10月13日,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电动汽车摇号的最新公告,申请剩余电动汽车指标的单位和个人,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即直接发放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2015年10月13日,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电动汽车摇号的最新公告,申请剩余电动汽车指标的单位和个人,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即直接发放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深圳: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发放电动车增量指标

 

深圳自今年起对汽车限购后,10万个车牌指标当中2万个为新能源车指标,新能源车比例高达20%。

 

就在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搭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措施。会议强调,创新分时租赁、车辆共享等运营模式,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会议认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会议决定,继续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研发,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试点。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更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加大对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的考核力度,对不达标地区要扣减燃油和运营补贴。

 

以下为公告全文:

 

深圳市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方式公告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方式的通知》的规定,现将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方式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申请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即直接发放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不再实施摇号。

二、申请人可到窗口(福田区福安大厦3楼)或自行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xqctk.sztb.gov.cn),提交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审核程序不变,审核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

四、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按照“审核通过时间优先、申请报名时间优先”的原则配置,指标配置完毕即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许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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