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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仪征:建充电桩被叫停 42辆电动公交成摆设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2016/2/6   浏览9734次   

[摘要] 去年,扬州仪征市一家民营公交公司响应当地经信委号召,一次性购买了42辆电动公交车。经当地交通局、城管局、电力公司盖章同意后,位于公交起始站的充电桩也开始建设。没想到,就在今年1月,充电桩建设工程突然被仪征市规划局叫停,新购置的电动公交车也因充电桩不能到位而被闲置在路边。

 

  去年,扬州仪征市一家民营公交公司响应当地经信委号召,一次性购买了42辆电动公交车。经当地交通局、城管局、电力公司盖章同意后,位于公交起始站的充电桩也开始建设。没想到,就在今年1月,充电桩建设工程突然被仪征市规划局叫停,新购置的电动公交车也因充电桩不能到位而被闲置在路边。

 

  这家民营公交公司的实际管理人刘明称,工程开建前,他曾向仪征市规划局请示,当时对方说不需要规划审批。没想到,工程开建没多久就被叫停。

 

  经信委推荐

 

  他一口气买来

 

  42辆电动公交车

 

  “你看看,这些全是没上路的新车,看着都心疼。”2月3日,扬州仪征市鸿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明指着停放在路边的一排纯电动公交车说。据刘明介绍,早在去年上半年,仪征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找到他,动员他将公司现有的公交车更换成纯电动的新能源公交车。

 

  刘明称,为了让他同意购车,当地经信委还给他送了几份文件,并向他介绍,国家、省、市均会对电动公交车作出补贴。按照文件中给出的标准,每辆车将获得60万元的补贴,其中国家补贴30万元,省里12万元,地方18万元。

 

  “这种车比较环保,但是不节能,运营成本比普通公交高多了。我到车厂了解了一下,一辆电动公交车上路大概需要48万。”刘明坦言,使用电动公交车,公司每月会比以前多支出几万元,但想到每辆车能拿到60万元的补贴,再加上经信委表示以后国家还会有“电补”,于是刘明一次性买来42辆电动公交车。

 

  “电动公交车只能跑一个来回,必须及时充电。”刘明介绍,鸿锴公司打算将充电桩建在仪征扬子路12路、32路、36路公交起始站处。刘明提供的多份书面材料证明,早在2015年10月底,他就为建充电桩专门写了一份报告,向当地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供电公司做了请示,上述3部门均盖了章表示认可。其中,仪征市交通运输局还专门在公章旁写下“……恳请各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几行文字。

 

  “去年12月份新车陆续到位,充电桩也从这个月开工建设。”刘明称,施工过程中,城管局例行检查并未提出异议,“还给我们送来了施工围挡,这是1月初的事情”。没想到,1月7日,城管局突然给他送来一张停建通知书,称其不具备规划局的审批手续,不能施工。1月12日,城管局再次给刘明送了一份责令整改通知书。此后,工程被一拖再拖,原计划春运开始前“上岗”的42辆新能源公交车也被闲置在路边,成了摆设。

 

  遭遇上路难

 

  因没规划局的审批

 

  建充电桩被叫停

 

  刘明有些想不明白,在正式施工前,他曾请示过好几个监管部门,规划局也并未提出异议。为何开工后又突然要审批了呢?

 

  对此,仪征市规划局规划技术科陈科长曾向媒体回应,称原先以为公交公司是在自己的专用停车场内建充电桩,因而向刘明回复称不需要规划审批,后来得知是在路边建充电桩后,他们担心影响交通安全、道路拓宽及今后的城市规划,因而迅速叫停。

 

  不过刘明并不认可该说法,他表示,去年10月,自己向监管部门递交申请时,曾将带有具体方位的施工图纸连同请示报告一并送到规划技术科陈科长处请示,当时对方在明知充电桩位于扬子路路边的情况下,明确告诉他建充电桩不需要规划审批,并让刘明将规划局从呈报单位中去掉。2月3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找到这位科长,希望了解相关情况。但当记者出示记者证后,他竟以无法辨别记者真实身份为由,拒不接受采访。

 

  规划局怎么说?

 

  此前说不需要审批

 

  是因不知要建在路边

 

  “说良心话,交通局在这件事情上确实给了不少帮助,但他们跟我说,他们虽然是车辆营运主管部门,却管不了充电桩的事。”刘明称,遭遇难题后,他先找到城管局,得知是因没有获得规划审批后又找到规划局。

 

  “规划局说要找牵头单位,我又找到经信委,经信委说2015年这事归他们管,2016年已经按照国家规定移交到发改委了。后来我再找到发改委,他们说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情。”刘明介绍,三番五次跑下来,发改委最终给他出具了一份“备案通知书”。而当他拿着这份材料找到规划局时,对方却说发改委的材料不切实际,没办法给他审批,“我回头再去找发改委,他们就回我说,他们能做的已经做完了,下面就不关他们的事情了。”刘明如是介绍。

 

  2月3日,刘明当着记者的面先后拨通当地交通局、发改委、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的电话,通话中,对方均认为建充电桩的事不应由其所属部门牵头。

 

  究竟该谁负责?

 

  他跑了五六个部门

 

  没得到明确答复

 

  刘明说他也查阅了相关文件。其中“国办发2015年73号文件”“建设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一条指出,“对于公交、环卫、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和换电站。”

 

  不过,一位规划系统工作人员却向记者透露,充电桩的建设需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来进行。而仪征市发改委一位王姓副主任则表示,在刘明遭遇难题之前,仪征根本就没有充电桩总体布点规划,“上上周我们已经开始着手去做这项工作了。”眼下,刘明急于将闲置的42辆新车运营起来。“这些车现在已经到位的国家补助还有一千多万呢,我就不信这么多钱砸在这,车还开不起来!”

 

  “也简单,先让他建起来,把车子营运起来。等总体规划出来后,再让他按照规划布点的情况去做。”扬州市规划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

 

(来源: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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