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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电动车需要合法“出路”

来源:河南日报      2016/8/11   浏览9800次   

[摘要] 四轮低速电动车在河南各地待遇不一,有的鼓励有的限制,归根结底在于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对此类车规范化管理的标准政策。

四轮低速电动车的时速和续驶里程等达不到工信部《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规定,却因实用廉价深受中低收入者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居民的青睐。如何既能满足群众便捷出行的要求,又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河南省多地通过疏堵结合,探索此类车的管理之道。

 

市场需求旺盛,但身份“不合法”,如何管理四轮低速电动车,确实考验执政智慧。洛阳、许昌、鹤壁、驻马店等多地市进行探索,保障此类车“产有标、车有牌、人有证、法有位”,积极引导低速电动车健康上路,体现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为民便民的服务理念,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工作方法。

 

 

 

然而一些城市,比如郑州,仍严格限制低速电动车上路,也在情理之中。在机动车不断增加的现实下,限制是为了交通顺畅和安全。按业内人士解释,低速电动车无论从车速、车重还是设计外观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已经远远超过非机动车时速20公里的限制,需要在国家工信部备案,之后车管所会有许可证书,才能上牌,合法行驶。

 

四轮低速电动车在河南各地待遇不一,有的鼓励有的限制,归根结底在于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对此类车规范化管理的标准政策。低速电动车未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相关管理条文不完善,难以上牌,不允许上路的。早日制定完善相关标准法规,才能真正破解低速电动车疏堵困局。

 

早日定标准,有其现实紧迫性。其一,低速电动车已初具产业规模,低速电动车正在不断涌入市场,全国已经有接近200万辆的保有量,质量不一,鱼龙混杂,急需规范管理。其二,低速电动车经济、节能、方便,现实中已成为许多人出行的首选代步工具,急需明确身份。其三,各地政策不一,而车辆具备流动性,这就为异地管理增添了难度,急需统一标准。

 

当务之急,首先应明确四轮低速电动车的合法身份。在欧美,时速低于50公里,四大工艺,冲压、焊装、涂装、组装均合格,投资在2亿人民币以上,企业及产品即为合法。但在国内,像洛阳大阳、预洁、丽驰投资都有几亿,达到国际标准,身份却依然尴尬,有企业负责人感叹:我们产品在欧洲和美国是不落后的,在国内却成了落后的。国内法规和标准缺失,让企业无所适从,早日制订标准、挂牌,明确其合法身份,对企业和产业的促进作用会更大。

 

需求决定市场,创新促进发展。低速电动车的市场需求不容忽视,转变管理思维才能更好引导和解决问题。在繁华大都市,低速电动车显然是一大安全隐患,但在三四线城市,郊区及广大农村,仍不失为便捷出行的好工具。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并对外征求意见。业内认为,这是国家层面对四轮低速电动车合法身份的一个暗示,我们期待,全国统一的四轮低速电动车管理标准也早日出台,让低速电动车在应有的“地盘”上行驶得更稳当。

 

 

 


(责任编辑:陈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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